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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沉默在此的第两百九十七年,遇见了一个人。

那是一个太过晴朗的午后,夏日的太阳竭尽全力将自己的炙热普送众生,却没有问过众生是否需要这份灵魂也为之滚烫将近融化的殊荣。

入陌只是假装长成一棵不甚起眼的野草,但并不是真的什么生命力弱小的草,是以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全是糊弄人用的,阳光雨水如何,说到底是与它无关的。

但它也有很惆怅的时候,原因很简单,当初找藏匿点时候,运气不太好,寻了一处荒山。哪怕路过的人们说话时,它偷听到附近便有人类的城镇,那也对自己的修为没有很大帮助。

毕竟当初真是拼尽全力保住自己的命,又时运不佳,投到这人迹罕至的地方,用以修炼的罪恶气息远远不够。别说化形,它就是移动都还做不到。

但是前几年,这座荒山让一伙悍匪看上了,就在离它不远的山上安营扎寨。悍匪嘛,最不缺干坏事的,杀人放火,烧杀劫掠,什么犯法干什么,什么罪恶干什么。是以,它终于体会到凡间草木常受阳光雨露滋养的快乐。

那伙悍匪在,罪恶气息源源不绝,它的修为可以说是一日千里,如果能保持这个速度,再有个几十年,它便可以化形了。

希望这伙悍匪能够红红火火世代相传。

这帮悍匪过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,但偶尔也会怕引起谁的注意,所以每做了一单子,便会休息几日甚至半个月。它好不容易等到他们营业,却发现,他们此行身上的罪恶气息相较从前可是稀薄了许多。

原因很简单,这次他们没杀人,而是劫了一个人上山。

被劫持的公子,约莫二十岁,五官长得十分俊俏,阳光下投射出深邃的阴影,更加显得这张面孔有如刀雕斧凿。剑眉入鬓,凤眸狭长,鼻梁高耸,薄唇微红,身量颇高,身形却不胖也不瘦,既不会过分清瘦显得阳刚不足,也不会过分壮实显得臃肿。

他穿着入陌见过的最精致的衣物,草木灰的衣物绵滑细腻,衣摆下方绣着秋菊纹路,栩栩如生,几乎要透出其悠扬淡雅的香气。他束着玉冠,插了一根价值不菲的墨玉簪子,通身气度便是雍容华贵,在芸芸众生中真真是鹤立鸡群。

可是纵然衣着上乘,此时他也是被毒日晒得汗流浃背,大口大口喘息着,面色铁青着,几缕鬓发黏连在棱角分明的面部,好不狼狈。

只见那贵公子被两个悍匪钳制押着前进,围了将近二十个悍匪,个个握着那满是磨损的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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